不想讓兒女說我是囤貨者,最近有空就開始整理家中雜物,一方面年紀大了,另一方面小孩子也不知珍惜,很多東西留著也沒用,讓他們看了礙眼(女兒常說:一件東西如果放兩年沒動,就可以丟了,要是依這種標準,我是第一優先要被處理掉的),聽了他們的言語,只好趁現在還有體力,該清的還是要清
掉。
右邊這把在家中超過一甲子,倒過來就是高爾夫的推竿,可能是以前的老先生等車或無聊的時候可以拿來敲小石子玩玩。
左邊的是藤杖,形狀跟蔣光頭以前常拿的那把,以後有人想演舞台劇可以來跟我借,弄個披風一披,拄著枴杖,操著浙江口音:娘西皮.....拖出去斃了
老婆從櫥櫃的夾縫,拉出了兩支拐杖,這是老爸以往口中常說的司迪克,這是引用外來語的日語,是日本時代士紳出門常用的東西,是年紀大的人的第三隻腳,其中有一把是幾年前在古董市場買到的,拿回家的時候,老婆笑我說:還沒開始老就在準備,前陣子腳受傷有用過幾次,稍好以後就將之訴諸高閣。
以前在外公家,看過很多種不同的形狀,有龍頭拐,紫檀木的,有荖藤,也有標準西洋式的(今年前在三普古董市場看過同樣的東西,老闆開價三萬),外公的收藏品其中有一把,裡面還有類似西洋劍的長劍,聽說是以前在南滿當過官員的朋友所送,後來外婆認為是不祥之物,就找人拿去丟了。
我說這種東西不佔地方,還是留下吧,心裡有夠矛盾,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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